禁止安全头盔恶意涨价!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

2022-09-23 13:22:13 匿名   阅读:3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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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都讯 记者陈养凯 实习生谭嫒婷公安部发出通知,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“一盔一带” 安全守护行动,之后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出现异动情况。对此,公安部发文称提醒安全头盔生产、销售企业,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。5月21日,广东市场监管局也发布提醒告诫书,禁止安全头盔恶意涨价!

公安部发文称6月1日起

执法处罚范围不含电动自行车

对于市场出现的炒货、涨价现象,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称,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,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。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,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,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,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。

公安部要求,各地要稳妥推进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。6月1日起,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、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。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,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,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,并注重人性化执法、理性执法、柔性执法。另外,公安部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、销售企业,要守法经营、诚信经营,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,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,不做违法犯罪的事。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。

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:

禁止安全头盔恶意涨价

近日公安部发出通知,自2020年6月1日起,将在全国开展“一盔一带” 安全守护行动。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,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出现异动情况。为规范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,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,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环境,根据《价格法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:希望广大经营者和企业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维护良好市场秩序。

“告诫书”提醒全省各相关经营者和企业: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等价格法律、法规及政策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恪守商业道徳、依法诚信经营,遵循公平、合法、诚信的定价原则,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。提醒企业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;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;不得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

对头盔市场价格监管力度

广东市场监管局提醒企业,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,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。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、清晰醒目,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。不得价外加价、捆绑销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,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,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。

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市场价格监管力度,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,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,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。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、囤积居奇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,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;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构成犯罪的,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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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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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哈哈,路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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